疫情再次變得嚴峻,接連多天確診數字均破百,確實令市民人心惶惶,擔心會被感染。其中有些個案是無症狀感染,這就令各醫院更小心,不希望成為傳播病毒的場所。
近日,有多間私家醫院都發出通告,要求病人在入院前的72時內,要先進行新型冠狀病毒測試,在證明檢測陰性後才可入院進行醫治。如此一來,很多病人和醫生立即就會問:這些病毒測試能否獲得保險公司理賠呢?
因應測試原因理賠
不同保險公司有不同的做法,不過一般而言 ,都會先了解進行這個病毒測試的原因。以我們機構為例,假如進行病毒測試是因為需要出入境,而取得沒有染病的證明,這樣當然不是一個合乎醫療所需的理由,而大部分保險公司都不會為此作出賠償。但是如果進行這個病毒測試,是出於感染控制而作為入院篩查的一部分,這樣受保人就應獲得賠償。
其實私家醫院進行類似的篩查也有先例可循:一些曾經入住過公立醫院的病人,如果在出院後短期內需要進入私家醫院,一般都需要進行測試,以確定他們會否是金黃葡萄球菌或其他惡菌的帶菌者。由於在公營醫院內比較容易感染這些細菌,或令病人成沒有症狀的帶菌者,因此私家醫院會進行篩查,以便有需要時進行隔離,以確保病菌不會在院內爆發。
私院進行新冠病毒篩查 合乎情理
同樣地,現時很多受到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人都沒有病徵,私家醫院在病人入院前預先進行篩查,可有助防止隱形病人進入醫院,否則一旦在院內出現爆發,就可能一發不可收拾。
從保險公司的角度來說,雖然這樣做會加大了賠償的支出,但是由於這些檢測都是有實際醫療需要,因此合理而謹慎的保險公司都會願意為此進行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