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類別: 人壽保障及儲蓄 - 儲蓄為主
以下總價值比率僅供參考,只反映過往的宣派紀錄,並不應視為分紅計劃未來表現的指標。未來支付的實際總利益可能會低於或高於本網頁載列總價值比率意味著的金額。
第1個 | 第2個 | 第3個 | 第4個 | 第5個 | 第6個 | 第7個 | 第8個 | 第9個 | 第10個 | 第10個 | |
港元保單貨幣 – 總價值 | |||||||||||
港元保單貨幣 – 總價值 | 不適用 (e) | 105% | 102% | 102% | 99% | 不適用 (d) | |||||
非港元保單貨幣 – 總價值 | |||||||||||
非港元保單貨幣 – 總價值 | 不適用 (e) | 104% | 100% | 102% | 97% | 不適用 (d) |
附註:
不適用 (a): 基於計劃特性,此年度並沒有提供保證或非保證退保利益。
不適用 (b): 此年度提供非保證終期紅利,但沒有保單於此年度終止。
不適用 (c): 此年度提供非保證期滿紅利,但沒有保單於此年度期滿。
不適用 (d): 計劃於此年度後推出,或此計劃下並沒有保單於此年度生效。
不適用 (e): 計劃於此年度之前已停售。
不適用 (f): 一般來說,我們向客戶所示的總價值乃基於在銷售時我們對未來投資回報的估計而計算,並且我們將使用相同數字計算總價值比率。但對於「惠未來」人壽保障及「享未來」人壽保障的保單,其建議書只就兩項(適用於香港)或三項(適用於澳門)假設性的投資回報率說明總價值。就此而言,所示數字計算出來的總價值比率或未能與我們於本網頁展示的其他總價值比率具有相同意思。基於相同理由,有關總價值比率並不適用。
總價值比率
總價值比率就實際總價值與建議書內所示的總價值作比較,總價值包括保證及非保證利益。
保單年度
保單年度是指在報告年度之前,由生效保單年份起計至報告年度的年數,年數由左至右遞增。例如:第 2 個保單年度的總價值比率包括所有於 2021年(即 2023 報告年度之前兩年)生效的保單。
總價值為客戶於保單退保時將收取之總金額。當客戶購買分紅保單時,我們會提供建議書以說明不同保單年度所累積的保證及非保證利益。AXA 安盛會根據多項因素,包括分紅基金的投資回報,每年決定支付予客戶的實際非保證利益,並透過保單週年報告通知客戶。
總價值比率就實際總價值與建議書內所示的總價值作比較,總價值包括保證及非保證利益。
總價值比率是按同一計劃下的所有保單合併計算,而非按個別客戶保單計算。此比率是總退保利益的平均值,或許未能反映個別保單的情況。比率反映保證利益及非保證利益*。
* 部份非保證利益僅於保單退保及期滿時支付,例如終期紅利或性質相近的其他利益。AXA 安盛有權不時酌情增加或減少該金額。在計算總價值比率時,我們僅包括尚未終止的保單,因此所計算的總價值尚未支付。
實際總價值 | = 總價值比率(%) |
購買時建議書內說明的總價值 |
簡化說明例子: 2023報告年度的總價值比率
以下總價值比率僅供參考,只反映過往的宣派紀錄,並不應視為分紅計劃未來表現的指標。未來支付的實際總利益可能會低於或高於本網頁載列總價值比率意味著的金額。
附註:
不適用 (a): 基於計劃特性,此年度並沒有提供保證或非保證退保利益。
不適用 (b): 此年度提供非保證終期紅利,但沒有保單於此年度終止。
不適用 (c): 此年度提供非保證期滿紅利,但沒有保單於此年度期滿。
不適用 (d): 計劃於此年度後推出,或此計劃下並沒有保單於此年度生效。
不適用 (e): 計劃於此年度之前已停售。
不適用 (f): 一般來說,我們向客戶所示的總價值乃基於在銷售時我們對未來投資回報的估計而計算,並且我們將使用相同數字計算總價值比率。但對於「惠未來」人壽保障及「享未來」人壽保障的保單,其建議書只就兩項(適用於香港)或三項(適用於澳門)假設性的投資回報率說明總價值。就此而言,所示數字計算出來的總價值比率或未能與我們於本網頁展示的其他總價值比率具有相同意思。基於相同理由,有關總價值比率並不適用。
總價值比率
總價值比率就實際總價值與建議書內所示的總價值作比較,總價值包括保證及非保證利益。
保單年度
保單年度是指在報告年度之前,由生效保單年份起計至報告年度的年數,年數由左至右遞增。例如:第 2 個保單年度的總價值比率包括所有於 2021年(即 2023 報告年度之前兩年)生效的保單。
總價值為客戶於保單退保時將收取之總金額。當客戶購買分紅保單時,我們會提供建議書以說明不同保單年度所累積的保證及非保證利益。AXA 安盛會根據多項因素,包括分紅基金的投資回報,每年決定支付予客戶的實際非保證利益,並透過保單週年報告通知客戶。
總價值比率就實際總價值與建議書內所示的總價值作比較,總價值包括保證及非保證利益。
總價值比率是按同一計劃下的所有保單合併計算,而非按個別客戶保單計算。此比率是總退保利益的平均值,或許未能反映個別保單的情況。比率反映保證利益及非保證利益*。
* 部份非保證利益僅於保單退保及期滿時支付,例如終期紅利或性質相近的其他利益。AXA 安盛有權不時酌情增加或減少該金額。在計算總價值比率時,我們僅包括尚未終止的保單,因此所計算的總價值尚未支付。
實際總價值 | = 總價值比率(%) |
購買時建議書內說明的總價值 |
假設計劃在3個不同年度內生效的4份保單A、B、C及D:
保單生效年度 | 保單年度 | 保證利益 | 建議書內說明的非保證利益 | 建議書內說明的總價值 | 實際非保證利益 | 實際總價值 | |
保單A | |||||||
保單A | 2020 | 3 | 1,000 | 3,000 | 4,000 | 2,500 | 3,500 |
保單B | |||||||
保單B | 2020 | 3 | 3,000 | 2,000 | 5,000 | 1,800 | 4,800 |
保單C | |||||||
保單C | 2021 | 2 | 2,000 | 2,500 | 4,500 | 2,550 | 4,550 |
保單D | |||||||
保單D | 2022 | 1 | 1,000 | 1,000 | 2,000 | 1,000 | 2,000 |
*生效年度為保單繕發的年份
總價值比率計算如下:
第1個保單年度 (2022年) 保單D
2,000 | = 100% |
2,000 |
第2個保單年度 (2021年) 保單C
4,550 | = 101% |
4,500 |
第3個保單年度 (2020年) 保單A 及 B
3,500 + 4,800 | = 92% |
4,000 + 5,000 |
從以上例子可見:
• 在第 1 個保單年度,總價值比率為 100%,反映實際總價值與建議書內所示的總價值相同。
• 在第 2 個保單年度,總價值比率為 101%,反映實際總價值較建議書內所示的總價值高 1%。
• 在第 3 個保單年度,總價值比率為 92%,反映實際總價值較建議書內所示的總價值低 8%,反映客戶獲派的非保證利益低於建議書內所示的非保證利益。由於兩份保單均於 2020 年生效(第 3 個保單年度),因此以兩者的非保證利益總和來計算總價值比率。
以上例子僅供說明用途。若您準備購買我們的分紅計劃,我們建議您應細閱本網頁提供的所有資料,以及其他推廣刊物,包括產品說明書、分紅保單概要及建議書。
以下總價值比率僅供參考,只反映過往的宣派紀錄,並不應視為分紅計劃未來表現的指標。未來支付的實際總利益可能會低於或高於本網頁載列總價值比率意味著的金額。
第1個 | 第2個 | 第3個 | 第4個 | 第5個 | 第6個 | 第7個 | 第8個 | 第9個 | 第10個 | 第10個 | |
港元保單貨幣 – 總價值 | |||||||||||
港元保單貨幣 – 總價值 | 不適用 (e) | 105% | 102% | 102% | 99% | 不適用 (d) | |||||
非港元保單貨幣 – 總價值 | |||||||||||
非港元保單貨幣 – 總價值 | 不適用 (e) | 104% | 100% | 102% | 97% | 不適用 (d) |
附註:
不適用 (a): 基於計劃特性,此年度並沒有提供保證或非保證退保利益。
不適用 (b): 此年度提供非保證終期紅利,但沒有保單於此年度終止。
不適用 (c): 此年度提供非保證期滿紅利,但沒有保單於此年度期滿。
不適用 (d): 計劃於此年度後推出,或此計劃下並沒有保單於此年度生效。
不適用 (e): 計劃於此年度之前已停售。
不適用 (f): 一般來說,我們向客戶所示的總價值乃基於在銷售時我們對未來投資回報的估計而計算,並且我們將使用相同數字計算總價值比率。但對於「惠未來」人壽保障及「享未來」人壽保障的保單,其建議書只就兩項(適用於香港)或三項(適用於澳門)假設性的投資回報率說明總價值。就此而言,所示數字計算出來的總價值比率或未能與我們於本網頁展示的其他總價值比率具有相同意思。基於相同理由,有關總價值比率並不適用。
總價值比率
總價值比率就實際總價值與建議書內所示的總價值作比較,總價值包括保證及非保證利益。
保單年度
保單年度是指在報告年度之前,由生效保單年份起計至報告年度的年數,年數由左至右遞增。例如:第 2 個保單年度的總價值比率包括所有於 2021年(即 2023 報告年度之前兩年)生效的保單。
總價值為客戶於保單退保時將收取之總金額。當客戶購買分紅保單時,我們會提供建議書以說明不同保單年度所累積的保證及非保證利益。AXA 安盛會根據多項因素,包括分紅基金的投資回報,每年決定支付予客戶的實際非保證利益,並透過保單週年報告通知客戶。
總價值比率就實際總價值與建議書內所示的總價值作比較,總價值包括保證及非保證利益。
總價值比率是按同一計劃下的所有保單合併計算,而非按個別客戶保單計算。此比率是總退保利益的平均值,或許未能反映個別保單的情況。比率反映保證利益及非保證利益*。
* 部份非保證利益僅於保單退保及期滿時支付,例如終期紅利或性質相近的其他利益。AXA 安盛有權不時酌情增加或減少該金額。在計算總價值比率時,我們僅包括尚未終止的保單,因此所計算的總價值尚未支付。
實際總價值 | = 總價值比率(%) |
購買時建議書內說明的總價值 |
簡化說明例子: 2023報告年度的總價值比率
以下分紅實現率僅供參考,只反映過往的宣派紀錄,並不應視為分紅計劃未來表現的指標。未來宣派的實際非保證利益可能會低於或高於本網頁載列分紅實現率意味著的金額。
附註:
不適用 (a): 基於計劃特性,此年度並沒有提供非保證利益。
不適用 (b): 此年度提供非保證終期紅利,但沒有保單於此年度終止。
不適用 (c): 此年度提供非保證期滿紅利,但沒有保單於此年度期滿。
不適用 (d): 計劃於此年度後推出,或此計劃下並沒有保單於此年度生效。
不適用 (e): 計劃於此年度之前已停售。
不適用 (f): 一般來說,我們向客戶所示的非保證利益乃基於在銷售時我們對未來投資回報的估計而計算,並且我們將使用相同數字計算分紅實現率。但對於「享未來」人壽保障及「惠未來」人壽保障的保單,其建議書只就兩項假設性的投資回報率說明非保證利益。就此而言,所示數字計算出來的分紅實現率或未能與我們於本網頁展示的其他分紅實現率具有相同意思。基於相同理由,有關分紅實現率並不適用。
非保證利益的類別(週年紅利、終期紅利等)
我們的計劃提供不同類別的非保證利益。鑑於這些非保證利益的性質各異,我們會分別呈列分紅實現率。請參閱您的保單合約或聯絡您的理財顧問,以了解哪項非保證利益適用於您的保單。
保單年度
保單年度是指在報告年度之前,由生效保單年份起計至報告年度的年數,年數由左至右遞增。例如:第 2 個保單年度的分紅實現率包括所有於 2021年(即 2023 報告年度之前兩年)生效的保單。
當客戶購買分紅保單時,我們會提供建議書以說明不同保單年度所累積的保證及非保證利益。AXA 安盛會根據多項因素,包括分紅基金的投資回報,每年決定支付予客戶的實際非保證利益,並透過保單週年報告通知客戶。
分紅實現率是用來衡量在指定時間內實際非保證利益的表現,並以客戶購買計劃時建議書內所示的非保證利益所達之百分率表示。分紅實現率是按同一計劃下的所有保單合併計算,而非按個別客戶保單計算。此分紅實現率為表現的平均值,或許未能反映個別保單的情況。有關計算方法和披露形式乃依循香港保險業監管局及澳門金融管理局訂明的指引。
實際非保證利益 | = 分紅實現率 (%) |
購買時建議書內說明的非保證利益 |
假設計劃在3個不同年度內生效的4份保單A、B、C及D:
保單生效年度 | 保單年度 | 建議書內說明的 | 實際的非保證利益 | |
保單A | ||||
保單A | 2020 | 3 | 3,000 | 2,500 |
保單B | ||||
保單B | 2020 | 3 | 2,000 | 1,800 |
保單C | ||||
保單C | 2021 | 2 | 2,500 | 2,550 |
保單D | ||||
保單D | 2022 | 1 | 1,000 | 1,000 |
*生效年度為保單繕發的年份
分紅實現率計算如下:
第 1 個保單年度 (2022年) 保單D
1,000 | = 100% |
1,000 |
第 2 個保單年度(2021年) 保單C
2,550 | = 102% |
2,500 |
第 3個保單年度 (2020年) 保單A 及 B
2,500 + 1,800 | = 86% |
3,000 + 2,000 |
從以上例子可見:
以上例子僅供說明用途。若您準備購買我們的分紅計劃,我們建議您應細閱本網頁提供的所有資料,以及其他推廣刊物,包括產品說明書、分紅保單概要及建議書。
以下分紅實現率僅供參考,只反映過往的宣派紀錄,並不應視為分紅計劃未來表現的指標。未來宣派的實際非保證利益可能會低於或高於本網頁載列分紅實現率意味著的金額。
第1個 | 第2個 | 第3個 | 第4個 | 第5個 | 第6個 | 第7個 | 第8個 | 第9個 | 第10個 | 第10個 | |
港元保單貨幣 – 保額增值紅利 | |||||||||||
港元保單貨幣 – 保額增值紅利 | 不適用 (e) | 96% | 97% | 97% | 93% | 不適用 (d) | |||||
港元保單貨幣 – 終期紅利 | |||||||||||
港元保單貨幣 – 終期紅利 | 不適用 (e) | 113% | 107% | 109% | 105% | 不適用 (d) | |||||
非港元保單貨幣 – 保額增值紅利 | |||||||||||
非港元保單貨幣 – 保額增值紅利 | 不適用 (e) | 81% | 83% | 90% | 97% | 不適用 (d) | |||||
非港元保單貨幣 – 終期紅利 | |||||||||||
非港元保單貨幣 – 終期紅利 | 不適用 (e) | 114% | 113% | 113% | 111% | 不適用 (d) |
附註:
不適用 (a): 基於計劃特性,此年度並沒有提供非保證利益。
不適用 (b): 此年度提供非保證終期紅利,但沒有保單於此年度終止。
不適用 (c): 此年度提供非保證期滿紅利,但沒有保單於此年度期滿。
不適用 (d): 計劃於此年度後推出,或此計劃下並沒有保單於此年度生效。
不適用 (e): 計劃於此年度之前已停售。
不適用 (f): 一般來說,我們向客戶所示的非保證利益乃基於在銷售時我們對未來投資回報的估計而計算,並且我們將使用相同數字計算分紅實現率。但對於「享未來」人壽保障及「惠未來」人壽保障的保單,其建議書只就兩項假設性的投資回報率說明非保證利益。就此而言,所示數字計算出來的分紅實現率或未能與我們於本網頁展示的其他分紅實現率具有相同意思。基於相同理由,有關分紅實現率並不適用。
非保證利益的類別(週年紅利、終期紅利等)
我們的計劃提供不同類別的非保證利益。鑑於這些非保證利益的性質各異,我們會分別呈列分紅實現率。請參閱您的保單合約或聯絡您的理財顧問,以了解哪項非保證利益適用於您的保單。
保單年度
保單年度是指在報告年度之前,由生效保單年份起計至報告年度的年數,年數由左至右遞增。例如:第 2 個保單年度的分紅實現率包括所有於 2021年(即 2023 報告年度之前兩年)生效的保單。
當客戶購買分紅保單時,我們會提供建議書以說明不同保單年度所累積的保證及非保證利益。AXA 安盛會根據多項因素,包括分紅基金的投資回報,每年決定支付予客戶的實際非保證利益,並透過保單週年報告通知客戶。
分紅實現率是用來衡量在指定時間內實際非保證利益的表現,並以客戶購買計劃時建議書內所示的非保證利益所達之百分率表示。分紅實現率是按同一計劃下的所有保單合併計算,而非按個別客戶保單計算。此分紅實現率為表現的平均值,或許未能反映個別保單的情況。有關計算方法和披露形式乃依循香港保險業監管局及澳門金融管理局訂明的指引。
實際非保證利益 | = 分紅實現率 (%) |
購買時建議書內說明的非保證利益 |
簡化說明例子: 2023報告年度的分紅實現率